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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为规范

发布时间:2026-10-24    作者:    浏览次数:


   依据《计量法》、《标准化法》、《生态环境法典》、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独立开展检测活动,建立和运行符合《认证认可条例》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和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,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,严格执行分析中心《质量手册》的规定。

(1)检测人员执行有关规程、规范和标准,不得违规操作或伪造数据。

(2)抵制干扰,秉公办事,保证检测结果或数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。检测工作不得受到对工作质量有不良影响的、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、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。

(3)履行职责,遵纪守法,不以权谋私,与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介入、干预检测工作的进行。

(4)受检产品(样品)送达时间确定后,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检测,未经客户同意,不得超出规定的期限。

(5)分析检测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 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,坚决保护客户的所有权和机密信息,任何人不得用客户的技术资料和机密数据谋利。

(6)不得泄露检测的抽样内容和检验结果,严守分析中心机密。

(7)违反上述行为规范的,将按分析中心相关制度惩罚。触犯法律的,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(8)分析中心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人员,不得同时在包括本分析中心在内的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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