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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方法的确认

发布时间:2025-03-10    作者:    浏览次数:


方法的选择、验证和确认


1、本中心建立并实施《检测方法管理程序》,明确方法的选用、偏离、验证和确认的工作要求。检测方法必须选自《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》内有效标准;清单外项目方法需经充分确认,留存完整验证记录。


2、方法分类及采用原则

(1)检验检测方法包括标准方法和非标准方法,非标准方法包含自制方法。

(2)本中心采用方法应满足客户需求,也应是检验检测机构获得资质认定许可的方法。当客户未指定方法时优先选择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进行检测,并将选择的检测方法及时通知客户。

(3)当客户指定的方法是中心自制方法时,不能直接作为检测依据标准,要转化为自身的方法并经确认后,方可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。


3、方法的选择和验证

对新引入或者变更的标准方法进行方法验证并保留方法验证记录,方法验证记录可以证明人员、环境条件、设备设施和样品符合相应方法要求,检验检测的数据、结果质量得到有效控制。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况:

(1)初次使用标准方法前;

(2)标准方法发生了变化,应重新予以验证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获得相应的主管部门(和认证认可机构)的资质或许可后,方能实施。


4、对于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,应进行技术分析,并获得客户许可后,在指定的对象、范围内实施。


5、方法确认

(1)对非标准方法的确认、验证,并保留相关方法确认记录。

(2)对非标准方法、实验室制定的方法、超出其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或其他修改的标准方法先进行确认,包括对方法的适用范围、干扰和消除、试剂和材料、仪器设备、方法性能指标(如:校准曲线、检出限、测定下限、正确度、精密度)等要素进行确认,并根据方法的适用范围,选取不少于一种实际样品进行测定。

(3)如已确认的方法发生了修改,应评价并确定修改的影响,当设备、环境变化可能影响检测结果或不满足客户的要求时,应对检测方法特性重新进行确认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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